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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2024年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杭州市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杭州市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24年,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8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

杭州发布2024年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27.6亿元。其中用于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现代种业、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等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6.1亿元,支持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资金6.5亿元,林业和农村水利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等资金4.5亿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6.5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淳安县强村富民等资金4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落实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政策。推进规模养殖场资产整场抵押融资试点扩面。落实省级小麦、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相关政策。2024年,推动“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建档覆盖面继续增长、授信户数稳步提高,山区四县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

2024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2万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不少于7万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个,评选市级土地综合整治精品工程3个。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现有涉农政策,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等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新增“多田套合”面积5万亩。(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4年,完成省定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4万亩,新创建省级绿色农田3个;实施提标改造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4万亩,开展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试点示范,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5个,“接二连三”打造杭州农田样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落实省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稻谷最低收购和产粮大县综合奖励等粮食政策。积极发展大豆等旱杂粮种植,完成稻麦和旱粮规模种粮100万亩。加大粮食种植科技示范力度,建设市级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18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

实施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奖补政策,2024年新建和提升改造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3000亩以上,落实叶菜应急生产4500亩以上,开展市级“菜篮子”基地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实施市级现代渔业发展政策,新增推广新型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实施畜牧业产能新增奖补,稳定畜禽生产供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建设美丽乡村

新启动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2条;实施市级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政策,启动建设市级美丽乡村特色村30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20个、未来乡村30个。推进杭州市农村供水水站提升改造工程,增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水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国家电网杭州公司)

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

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项目。落实市级种业奖补政策,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业成果奖励,确保全市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加大农业科技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新增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40项以上。落实省、市有关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保险与往返路费补贴。建成农事服务中心10个,落实省级有关农事服务中心星级管理和分类补助政策,建成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2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

贯彻落实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工程,争取1个以上试点项目,支持以县为单位提升“土特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新建10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推进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9个,落实省级有关补助政策。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擦亮“西湖龙井”金名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

落实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和交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联乡结村”结对帮扶活动,支持区、县(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水局)

支持农创客创新创业

继续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持续壮大农创客队伍。对当年农创客培育成效明显的区、县(市),分类分档予以奖补。加强市县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建设,推进农创客孵化园等众创空间建设。搭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展销,组织农创客企业农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直播间,在线下设立农创客产品专柜,促进“产加销”一体化。持续赋能,开展农创客培训、沙龙等活动,优化杭州市农创客导师队伍结对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

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推进我市3县(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30个,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落实落细“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县城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主阵地作用。指导桐庐县、淳安县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加大对“快递版”地瓜经济、国储林共富新模式等特色经验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

引导特色小镇集聚高端要素,提升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聚焦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规范落实特色小镇规划范围调整优化工作,合理拓展小镇空间。进一步优化特色小镇规范管理机制,做到监测评价、动态调整、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推动各区、县(市)持续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春雨计划”,提升居住证积分受理、办理便民性,深化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成熟应用。积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迭代升级杭州市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区、县(市)出台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大力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山海协作工程,加快推进淳安特色生态产业平台提档升级,支持淳安县与钱塘区、上城区、西湖区等地共建“飞地”。指导落实“一县一策”,制定“一县一方案”,支持淳安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健康水业,打造浙江山区县高质量发展“金名片”,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动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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