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浙江省和美乡村建设导引和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和美乡村建设、认定的具体办法,提出到2027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成率达90%以上,10%以上行政村应建成和美乡村精品村。
和美乡村建设中如何彰显浙江特质与时代特征?对此,《通知》在党建统领、产业融合、乡村经营、风貌提升、服务共享、“四治融合”等领域作了明确。如在产业发展领域,提出要开展“五园”建设、盘活闲置农房、打造“共富工坊”、推进乡村经营,这与我省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双强”行动相契合;在村庄建设领域,提出了 “艺术乡建”“一村万树”等新要求,增强乡村的舒适度和吸引力,以艺术赋能乡村振兴;在农民生活领域,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这一目标,以共富为导向,加强了强村富民内容,新增了远程医疗、在线代办等要求,通过数字化手段加速优质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在乡村治理领域,增加了信用积分、数字治理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风文明领域,新增了乡村文化品牌建设、文明示范评选等内容,体现精神富有,全面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新画卷。
如何防止在和美乡村建设过程中出现“千村一面”的现象?如何打通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通知》中共设置了100项指标,分否决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三类。其中,否决性指标10项,明确了村庄建设发展的底线刚性要求;发展性指标有40项,便于指导和美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和彰显特色,有利于不同类型村庄结合自身特色与资源禀赋,做一些“自选动作”,既“接地气”又“接天线”,避免千篇一律,实现各美其美。
《通知》还对和美乡村认定程序作了明确,采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县评定、市核查、省抽查的办法进行,并将适时组织开展 “回头看”,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已被认定为和美乡村的村进行随机抽样复核,未通过复核的,取消和美乡村称号,确保和美乡村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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