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关于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创建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5000个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基本全覆盖,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指出,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源头分类精准化、投放清运规范化、回收利用资源化、站点运维标准化、环卫保洁精细化,力争在5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8%以上、回收利用率达72%以上的目标。
《意见》明确,我省将全面开展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乡镇创建,制定创建标准和认定办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奖惩监督机制,每年创建示范村3000个、示范乡镇100个以上。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加强农村垃圾集置站点建设,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鼓励采用“专车专运”收运方式,计划到2027年底,完成30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置站点建设,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达30%以上。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强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多元化回收方式,计划在5年内新建和改造升级农村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8000个、分拣中心500个。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技改提升、设施管理和日常运维,力争到2027年底,建成高标准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300个,培育五星级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500个,站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实现全覆盖。
此外,我省还鼓励各地建立统一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农村环卫工作精细化、全流程管理,逐渐由传统农村环卫保洁向数字化农村环卫保洁转型升级。同时,建设一批社会影响力强的农村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引导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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