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全省要新增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000个以上、创建示范乡镇88个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50%,回收利用率达64%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4%以上。
一是抓好各方责任落实,推动分类体系创新。加强农村地区重点场所(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乡镇创建,完善可回收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
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收运体系创新。加强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改造提升,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防止农村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处置。
三是抓好站点技改提升,推动处置模式创新。积极探索适合当地易腐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提升资源化再生产品附加值和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院校和科研单位攻关农村易腐垃圾处理关键技术。
四是加强再生循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监管体系创新。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施和农村回收站点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
五是抓好农村长效管理,推动农村环卫保洁创新。抓好重点区域环卫保洁作业和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建设,强化农村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强农村环卫设施的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乡镇(街道)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范畴,压实村(社区)承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关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督查评估,研究制定督查评估办法,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有关考核内容。要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年度目标,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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